《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花敖包特银铅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复(内环审〔2014〕182号)。由于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48号)要求和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敬请社会各界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人士,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花敖包特银铅矿技术改造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西乌珠穆沁旗花敖包特矿区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对原有采矿工程及配套生活区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技术改造,具体如下:
(1)主体工程:新建1条箕斗主井、2条副井;将原有MJ5盲竖井改造为新5#副井、将现有SJ12竖井改造为回风井、将现有SJ18竖井改造为回风井和20#箕斗主井的矿粉回收井和5条回风井;
(2)储运工程:矿区原有炸药库停止使用,另选址新建炸药库;新建1处废石场、新建一座岩芯库;
(3)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办公生活区增加5套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增加4台2t/h生物质锅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明越
联系方式:13354798899
邮箱:648369178@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锡林郭勒盟格林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志宏
联系电话:18004796960
邮箱:86555968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者直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送至建设单位,同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反馈意见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调查表.doc
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8日